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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權利為基礎的政治想像 社科院PPESA邀陳祖為演講

日期 : 2021-07-23 單位 : 國傳英語碩士學位學程
【社會科學學院訊】
什麼是「不以權利為基礎的政治想像」?社科院人文領袖榮譽學分學程(Philosophy, Politics, Economics, Sociology and Arts, PPESA)於7月19日舉辦政治學門講座,再度邀請刻正於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擔任訪問學者的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演講。

演講由社科院院長江明修主持,本校學生、教師與行政同仁報名參與相當踴躍,包括多位政治系學生、社科院副院長黃東益、勞工所劉梅君、民族系藍美華、公行系蘇偉業、日文系金想容、法學院林良榮、國發所唐玉禮、魏玫娟,政治系張其賢、陳建綱老師,以及多位學校行政同仁與校外人士共計70餘位報名參與。江院長簡短致詞時表示,PPESA前次邀請陳祖為老師演講儒家致善主義與現代政治哲學重構,與會同仁跟同學對相關討論意猶未竟,因此特別再次邀請陳祖為老師就相關議題進行演講,一樣吸引諸多校內外師生參與。

陳祖為於演講一開始即強調,他不是反對以權利為基礎的政治想像,而是針對「權利」的概念進行一種解構與重構,強調非工具性的、具道德性的投票權(moral right to vote),而這種概念的投票權旨在透過投票行為達至道德成長以及保護自主(autonomy)的目的。他說,在他目前關於先秦儒家政治哲學的相關討論中,並未充分討論投票權的相關議題,而他對這項議題的重視與探究,出於對所處真實社會政治發展的關懷,亦即香港民眾向香港政府爭取普選權。

進一步闡釋其不以權利為基礎的政治想像時,陳祖為先延續前次講座的重點說明民主合理性或證成(types of justifications)的兩種主要類型,包括固有的(intrinsic)與表達性(expressive)合理性。前者指民主程序為實現道德價值或原則所需,如投票權作為一種人類普遍道德權利、人民主權,後者指就其實現而言不見得需要民主程序、但可以透過民主程序表達的理念與價值,例如儒家「互信」以及統治者與被治者之間的相互承諾、政治權威(political authority)必需是「贏得」而來。

陳祖為說明兩個闡釋「道德性的投票權」概念的特定取徑,一種是群體權利為基礎(collective-rights based),道德性投票權是由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原則證成;另一種是則是以個體權利為基礎(individual-rights based),道德性投票權的證成是以若干個人基本利益(fundamental interests of individuals)為其證成基礎,這些個人基本利益包括倫理性(ethical)、自主性(autonomy)與保護性(protective)利益。他以保護性利益為例說明,即指會受公共政策影響的個人利益。

在前述基礎上,陳祖為試圖回答是否有所為的道德性的投票權(Is there a moral right to vote)?他說,他自己對此問題有強弱不一的兩種看法:前者認為並沒有所為的道德性的投票權,後者認為投票權並非純粹道德性的。他強調個體的道德權利(moral right)是由權利載體(rights-holder)的基本利益所證成,是一種權利的利益理論(interest theory of right)。陳祖為接著以儒家思想與約翰彌爾(J. S. Mill)關於政治權利的觀點來建構他自己關於公民政治權利的論述。

關於儒家對政治權威的看法,陳祖為以《尚書》為例說明周代(中國)政治權威的來源為「天命」(Heaven’s Mandate),但天子有保民的責任,且天命是以天子需具有美德並以美德進行統治為天命延續之條件。他也以孟子所說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旬子所言之「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說明儒家思想對統治者政治權威的看法。陳祖為說,儒家思想對政治權威的看法即以「以民為本」為主要內含,而與此政治權威連結的政治權利概念是以統治者需以改善人民生活為證成其政治權威的基礎。他進一步說,當權威是「責任」的概念,則政治權利便為一種「責任」而非權利載體的所受之益處。

在上述針對儒家思想對政治權威以及政治權利看法基礎上,陳祖為進而討論民主選舉,並指出互信、統治者與被指者之間的相互承諾是儒家思想對民主選舉的啟發,民主選舉因此是選出具公共精神且值得信任的政治人物,同一時間也必須確認選(人)民對其所選出的政治人物有高度的信任跟背書。他說,選舉因此會促使想當選的官員必須確實為民服務。

陳祖為最後以私人利益(personal interest)、裁量權(discretion)、影響(impact)來說明警察/官員、陪審團成員、父母及選民在上述各面向的差異,說明不同投票權利的不同本質(nature)。他說,警察與官員投票權利本質上涉及私人利益小、裁量權有限、影響很大;陪審團成員同樣無涉私人利益,裁量權有限且受到法官等之引導,影響也很大;父母涉及私人利益,裁量權有限且受到規範,影響也高;最後是選民,涉及若干程度的(moderate)私人利益,裁量權有限,就其影響來說,以個人而言幾乎無關緊要,但以聚合的群體來說可發揮很大的影響力。

以投票權利為主的較佳民主政治體制的建立,陳祖為提議一種混合的權利觀點,兼及表達並保護自我利益(self-regarding interest)以及對他人之責任為基礎的權利觀,特別強調個別選民對於其他人的利益有尊重的責任,並指出民主的正當性基礎即來自於這個混合的權利觀點。就制度設計而言,陳祖為提及公共審議(public deliberation)的重要性,也建議第二議院(second chamber)的設計。

會後問答非常踴躍。劉梅君老師問題政黨與社群媒體所致的政治極化以及高度分歧對立社會對互信所產生的影響;陳建綱老師詢問這種混合權利觀點與約翰彌爾、邊沁、洛克等政治理論學者觀點的對話關係;蘇偉業老師則以臺灣為例,說明在自由主義民主的權利意識已經非常深化且高漲的情況下,是否可能倡議跟實現陳祖為老師演講所試圖倡議的混合權利概念。

PPESA 召集人國發所魏玫娟老師表示,人文領袖榮譽學分學程(PPESA)為社科院與文學院及傳播學院攜手合作設立之學程,開設哲學(Philosophy)、政治 (Politics)、經濟(Economics)、社會(Sociology)、藝術(Arts)基礎課程,除修課之外,也舉辦學術與實務講座等學習活動,結合院內各項社會關懷與在地實踐的體驗教學活動,提供跨系所、跨領域學習之機會。她說,本學程深受本校各院學生歡迎,第一屆招生預計錄取20名,吸引70餘位新生與在學生申請報名,將來也會開放給臺灣聯合大學系統學校的學生申請。第二屆招生已於日前展開,將於7月23日下午截止,請有興趣的同學們踴躍報名。

招生對象:本校學士班學生
報名期間:7/12(一)至7/23(五)
報名方式:E-mail申請,請寄送至cssetp@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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