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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科所109學年度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相關事項,詳如說明,歡迎同學提出申請。

日期 : 2020-04-15 單位 : 心理系

本所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就讀本所,達到連續學習效果,縮短學、碩士修業年限,擬辦理109學年度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申請作業。

申請日期:

109416日起至109623日截止

(至遲須於截止日下午5點前送達本所辦公室,逾時恕無法受理

一、申請資格:

本校學士班學生符合下列任一標準者,均得申請本所碩士班先修生甄選:

1、前五學期學業成績累積排名在全系(班)前百分之五十以內者。

2、曾修習過神經科學或生命科學相關課程且成績優異者。

3、具研究潛質,已有進行中之研究計畫且表現優異者。

二、申請方式:

申請者須備妥下列各項資料做為審查之依據:

1、申請書

2、自傳及讀書計畫

3、歷年成績單及成績排名證明書

4、推薦函二封

5、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檢附本所申請表及相關辦法條文如附檔供參;同學如有意申請,請於上述期限內備妥相關表單資料,於上班時間逕送至本所辦公室(大智樓190301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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