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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文學裡學到的事情 盛浩偉談語言再現與文學獎

日期 : 2021-11-24 單位 : 中文系
【中文系訊】
道南文學獎與中文寫作中心於11月23日晚間,舉辦道南文學獎作家講座第三場,邀請作家、衛城出版社編輯盛浩偉蒞臨分享。

以「我在文學裡學到的事情」為題,盛浩偉先以自己投稿文學獎的經歷為引,分享當時僅花了一天時間將小說完成,然將稿件壓線寄出後,直至獎項落定前,心情的迴旋往復與跌宕轉折十分困擾。這個經驗讓他反思,創作最初理應是為了表達自身或關心某些命題;但到後來寫作者往往關心更多其他外圍的事情(例如有無得獎、讀者的眼光等),很容易失去書寫與創作的本意。

而文學的功用與「本意」可能是什麼呢?盛浩偉提到過去修習精神分析課程時,讀到拉岡說過:「語言可以說所有事物,但是語言只能說它能說的事物。」看似矛盾的句子,其實指涉了語言(文學)的延展性與限制:世界上許多東西雖然存在且能被感知,但當沒有被語言表達出來時,就近乎於不存在。

比如若想要表達「為了一個字、一個情境思考許久、費心斟酌」的狀況,稱為「推敲」,但在賈島形容「推敲」這個詞出現前,這個狀態並沒有被既定字詞描述,我們只能用類似字詞、旁敲側擊來表達它;但明明文學創作的歷史,遠比說出「推敲」之人還歷時久遠,然在賈島之前,我們卻幾乎沒有聽過有關「推敲」相關的故事,可說它近乎不存在。

故無論書寫何種文類,盛浩偉認為作者應該要想辦法探索語言的邊界,即將能被感知、觀察,卻還沒有被人言說過的,落筆成文字。文學的功用就在於此,寫作者須意識到:自己在寫的是一個不可寫的東西,而它也不會因為被自己寫下來就結束。在創作中所寫的人生、愛、苦難、病痛等,無法被涵蓋完全,總有超出語言所能描述的範圍;當談論「追求文學」時,對盛浩偉來說,文學的活動更像是薛西弗斯,就算知道不可能完成,也還是要不斷地追尋。

文學關乎「再現」,然在科技發達,一張照片、一段影片,即可達成更即時、更真確的再現時,以文字為媒介的意義何在?尤其寫作不只是作者和作品之間的事,更多時候關乎人所處的時空、進步到什麼程度,關乎到其他表達媒介的功用。那麼在我們所處的時代,文字的意義是什麼?盛浩偉認為創作者必須更常去思考這件事情。

回到自我創作的心得,盛浩偉也現場分享了短篇小說「對話」寫作的訣竅。比起一來一往的直球來回,他提及短篇小說的對話很重要,應該要「跳著講」,讓情節敘事中保留空格、填充想像,更能讓角色立體起來。最後盛浩偉分享過去擔任文學獎評審經驗,提到文學獎是個比突出的場合,是相對而非絕對的結果,能獲獎是種肯定,但不要把它當成絕對、唯一。他也勉勵同學,寫作的根本是不斷的寫,直到達到自己內心的標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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