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嚴正聲明:元大捐款規劃及運用清楚明確且依法受監督 要求洪慈庸委員向本校師生同仁、捐款人、校友及社會大眾鄭重公開道歉
日期 :
2018-06-11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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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法委員洪慈庸以「消失的一億捐款,政大校長周行一踹共!」 召開記者會,以未經查證之資料並發佈新聞稿,指稱「 政大收受一億元捐款不知去向、用途交代不清」、「人謀不臧」、「 迴避監督,不願提供相關證明」、「監管機制顯然出現嚴重缺失」, 甚至指稱「見證了一個土皇帝的誕生」、「 周行一校長在各級會議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我很會募款…」 等不實指控,已嚴重傷害本校校譽, 也對周校長構成誹謗及公然侮辱,甚至宣稱將本校「移送監察院、 檢調單位調查」等, 政大嚴正聲明將追究洪委員及記者會相關發言者之法律責任。
政大再次重申,元大金控捐款及使用均依法受監督, 並願意依法公開。洪委員身為立法委員,未能以專業問政,透過教育 部高教司來函以未具名立法委員的方式,要求本校提供會計憑證資料 ,完全無視大法官釋字325號解釋以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 條等規定,濫用言論免責權,惡意傷害大學發展及捐款人之善意, 應向本校師生同仁、捐款人、校友及社會大眾鄭重公開道歉。有關政 大網頁因不明原因故障,現已完全恢復正常,至於, 為何在洪委員記者會期間出現亂碼,政大初步調查,疑似遭外部人士 以過量資料傳輸,導致網站過載故障, 本校不排除交由檢調單位進一步調查。
至於,洪委員指稱「校長私下找她」,是因為有立法委員透過教育部 高教司要求本校提供「7筆元大各關係企業捐贈政大校務基金之現金 傳票影本等入帳詳細資料」,最初,高教司不願透露委員姓名, 但依大法官釋字325號解釋以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 條規定 ,立法院調閱文件應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方得為之。 因後來經本校要求,高教司方告知為洪慈庸委員,並轉述「 洪慈庸委員同意學校去說明」,本校才透過教育部高教司等管道, 表達周行一校長親自拜訪以協助洪委員在法令及專業上之瞭解, 惟高教司再轉述:「洪委員只想看書面資料」, 拒絕與周校長及相關人員見面, 對於洪委員身為立法委員卻罔顧法令, 完全不回應本校亟盼提供之專業協助與說明,逕以召開記者會以「 子虛烏有」的抹黑指控,製造假新聞,洪委員惡意傷害政大至深, 本校保留法律追訴權。
103年底,元大捐贈本校共1億元款項為指定用途,用於「 提升本校人文、生活、通識教育及其他一般教育之改善」,當年列為 「暫收及待結轉帳項」,次年起,因受贈款項尚未使用,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2號第4點規定全數轉列「預收收入」。雙方 於104年5月6日於本校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室舉辦公開捐贈典禮, 元大高層聯席參加。本校捐贈款揭露途徑均依法令辦理相關揭露事項 ,得包括公開舉辦捐贈儀式、發佈新聞稿上網公告週知等, 洪委員所詢之芳名錄並非法定名稱,僅係本校網站公告途徑之一。承 前所述,本捐款案當時業已廣發新聞稿公告週知,並同步公佈於學校 網站首頁焦點新聞,不另以其他途徑辦理公告,且至今於學校網站及 各大入口網站仍可查詢。
本筆元大捐贈款1億元為指定用途,本校為審慎使用,已完成規劃該 捐贈款用於充實師資9,500萬元、創新教學100萬元、基礎課 程教學助理400萬元。在充實師資部分, 目前已分配使用之項目為「全球招募師資」,包括商學院、 傳播學院、外語學院、法學院、理學院、國際事務學院、 教育學院及專案核撥等(文學院及社科院之全球招募師資則以其他經 費支應)。目前創新教學(施筆獸SOOBI創新教學計畫)支用5 8,280元,其餘捐款仍未支用,均在本校校務基金銀行帳戶內。
政大嚴正重申,本校並無洪委員所稱,「收受一億元捐款不知去向、 用途交代不清」、「人謀不臧」、「迴避監督,不願提供相關證明」 、「監管機制顯然出現嚴重缺失」等情形,洪委員身為立法委員,濫 用言論免責權,惡意傷害大學發展及捐款人之善意, 應向本校師生同仁、捐款人、校友及社會大眾鄭重公開道歉。
政大再次重申,元大金控捐款及使用均依法受監督,
至於,洪委員指稱「校長私下找她」,是因為有立法委員透過教育部
103年底,元大捐贈本校共1億元款項為指定用途,用於「
本筆元大捐贈款1億元為指定用途,本校為審慎使用,已完成規劃該
政大嚴正重申,本校並無洪委員所稱,「收受一億元捐款不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