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給考生的一封信:115學年度會計學系碩士班入學考試「會計學」試題釋疑
針對外界關注本校115學年度碩士班會計學系碩士班入學考試「會計學」部分試題與補習班模擬試題相似之爭議,本校於2月8日接獲相關訊息後,立即要求學系與命題委員針對疑義,提出說明,並於2月11日回覆陳情人。3月2日再次接獲包含更多細節之檢舉信,立即啟動專業審查機制,邀集四位具中級會計學專業背景之審查委員(包含2位校內及2位校外委員),就試題內容、命題架構及實質考點進行獨立審閱與比對分析。3月4日本校招生委員會針對四份審查意見,進行審議。經充分討論後,同意四份審查意見之評議。並決議依本校招生程序,公告面試錄取名單。以下針對審查意見之三個面向加以說明:
一、就命題取材面向:本次考試會計學第四、五兩題之命題而言,命題委員係就國家考試與教科書之習見題型,經過整合調整而為之。例如第四題其命題之構想來自國家考試105年關務特考計算題第二題與相關教科書練習題。第五題則以111年地方特考三等財稅行政選擇題第1題為基本思路之來源,題目已經過擴充與深化。上述資料均為公開資料。
二、就雷同之可能性面向:1、中級會計學係高度專業之學科,且為準則導向學科(IFRS架構)。因此不同試題之間出現部分情境或題型相似,為該學科常見現象,並非任何單一補習班所獨有。例如補習班題目經常與教科書之練習題、各大學會計學系碩士班入學考試,及國家考試之命題,出現雷同之現象。2、以本次考試之第4題為例,部分雷同點如出售半數以「公允價值」評價債券之比例設定,即為中會教科書或國家考試常見之設定。再如,考題所問每股盈餘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此乃財務報表編製之共通格式,我國上市櫃公司財報皆是如此。因此,許多看似相同的設定,乃是該學科考試之常見現象,不宜率然謂之有洩題情事。
三、本校命題與坊間題目之差異:經由以上之說明,可見該科命題常有相同標準設定之現象。然本校題目已經過深化,其命題點已有所不同:
第四題旨在評量考生對綜合損益表編製及其對資產負債表影響的整體掌握程度,要求考生作答的三個小題,考生必須對(1)PPE之土地採用重估價模式及後續處分,(2)FVOCI債券之評價及後續部分處分,(3)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4)待出售停業單位之損益衡量等,這四個情況都能正確理解後,才能編製出正確的綜合損益表及計算資產負債表結果。至於補習班模擬試題各自是一個片段性知識點之測驗,與本校試題第四題是結合多種情況同時發生下的整體性知識點測驗,有所區別。
第五題考試的重點是測驗考生對於中會PPE單元相關會計處理的綜合了解程度,考題涵蓋PPE單元相關會計處理。考生作答包括五個小題:(1)PPE資產交換之損益計算,(2)PPE資產發生減損後之減損迴轉利益金額計算,(3)PPE資產重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當年度之損益計算,(4)PPE資產重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次年度實際處分之損益結果,(5)重估價模式之不動產轉列為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錄。因此,補習班試題考中會PPE單元的二個片段知識,不能等同本校考題第五題測試PPE單元完整知識點的題目設計及測驗目標。綜上所述,本次命題與坊間題目存在明顯之差異。
針對外界流傳「參加補習班模考即可取得50分」的說法,經專業審查逐題比對後認為與事實存在明顯落差。題目相似處多屬文字與情境元素或題型結構上的相似,但命題之設問重視考生思維層次的辯證與整合,考試重點不同,本校試題與補習班試題自然產生明顯差異。
審查結果亦顯示,本校試題與補習班試題在命題架構及實質考點上均存在明顯差異。外部試題多屬單一知識點或單一交易情境之片段式測驗,而本校試題則採整合式題組設計,考生需整合多項會計觀念並進行分析與判斷,其評量重點與作答要求之測驗深度均明顯不同,兩者在命題本質與評量目的上並不相同。
總之,部分情境之相似並不等同於試題雷同,尤其在多重測驗目標整合之下,設問已然不同,難度自然提高,故與坊間題目有別。綜合專業審查結果,本次試題具備專業評量功能,整體命題屬合理範圍,未影響考試公平性。
本校將持續秉持嚴謹與專業原則,確保考試制度之公平與公信力,並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與監督。同時,本校辦理各項考試業務,仍將極力維護考生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