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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徵聘華語學分班兼任講師

日期 : 2025-07-30 單位 : 華語文中心

國立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徵聘華語學分班兼任講師公告

  • 應徵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國內外碩士以上學歷
    3. 口齒清晰,華語發音標準,聽說讀寫表達流暢,並熟悉注音符號及漢語拼音。
    4. 具備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5. 具一年以上華語教學經驗 (由任職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
    6. 同時有以下經歷尤佳:
      (1)
      國內外已立案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生
          
      (國外學歷需附上駐外館認證證明)

(2) 曾修習華語文相關系所課程達20學分以上

(3) 接受過華語師資培訓課程120小時以上者

  • 起聘日期:最快於民國11521日(114學年第2學期)起聘。

  • 應徵資料:
    1. 個人履歷表
      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教研人員/聘任 6-7-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任:兼任),下載並填寫完成。
    2. 碩士()以上學歷證書(國外學歷需附上駐外館處認證證明)。
    3. 碩士()以上學歷成績單影本。
    4. 碩士()以上論文影本。
    5. 其他學經歷資料,含現職聘書影本、相關證書、相關經歷證明等。

*若有華語教學相關著作等,請附上五年內代表著作和七年內參考著作,以及著作目錄各1份(限與應徵專長相關之著作,請按發表年份由近至遠排序,並載明著作名稱、出版處或期刊名稱、出版時間等);外文著作需另附中文摘要五千字左右。

  • 應徵方式:
    1. 即日起至114815日(週五)16:00。將上述應徵資料以email寄到ca79t@nccu.edu.tw,標題請註明「應徵兼任講師:申請者姓名」,逾時不候。
    2. 若於寄件後三日未收到回覆確認信件,請即來電詢問,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 甄選方式:
    1. 審核:通過個人資料書面審核者將另行通知參與筆試。
    2. 筆試:預計於8/20 (週三) 上午10:00-11:30舉行。
       (內容含語音、語法、教學流程、課業批改等,請勿來電或來信詢問題型或考試方向
    3. 試教:通過筆試者將另行通知試教,試教日期為:8/27 (週三)

  • 聯絡電話:2939-3091分機62055戴小姐 / 分機67268 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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