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學士班新生成績優異獎學金資訊
一、依據本校學士班新生入學成績優異奬學金實施計畫辦理下列新生入學獎學金
(一)魏明光先生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
1.獲獎學生須具下列三項資格:
(1)經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正取且以第一志願分發進入本校就讀。
(2)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任4科達60級分或任3科達45級分且由學院推薦。
(3)經本校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
2.獎勵名額計5名(含傳播學院大一大二不分系至少1名),學生入學後第一學期發給新臺幣(下同)5萬元,第二學期起至該學系規定修業期限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限),其前一學期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在全班前百分之十並完成續領評核者,續發獎學金5萬元。
3.領取本獎學金者,不得兼領本校其他與招生獎勵同性質之獎助學金。獲獎學生若有下列情況者,取消獲獎資格:
(1)因故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
(2)受申誡以上懲處(即操行成績評定未達 A)。
(二)吳嚴先生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
1.獲獎學生須具下列二項資格:
(1)經申請入學,以第一志願錄取法律學系、公共行政學系、財政學系、經濟學系各前三名,及地政學系各組
第一名。
(2)經本校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
2.獲獎學生四年學雜費全免。自第二學年起至該學系規定修業期限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限),其在校學業成績未達全班排名前10%者,暫停發放當學期獎學金。惟同一學年上下學期平均成績達全班排名前10%者,得申請補發該學年已停發之獎學金。
3.領取本獎學金者,不得兼領本校其他與招生獎勵同性質之獎助學金。獲獎學生若有下列情況者,取消獲獎資格:
(1)因故保留入學資格、休學、轉系、延畢。
(2)受申誡以上懲處(即操行成績評定未達 A)。
二、學生無須申請,由學院推薦並經學校獎學金審查委員會通過後核發。
三、若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02)29387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