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傑出校友】從法學院到檢察官 蔡碧玉蛻變為司法改革推手


【校訊記者王華琳】
「檢察官這個職業不是我選的,而是老天爺幫我選的。」政大法律系學士及碩士畢業的蔡碧玉,語氣平靜卻堅定地回顧橫跨近四十年的法律生涯。她從未將司法工作視為高高在上的權威,而是持續以豐富的實務經驗回饋教育現場,用白話文拉近民眾與法律的距離。歷任一、二、三審檢察署檢察官、主任檢察官、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檢察司司長、常務次長及司法官學院院長,她兩度參與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見證並推動臺灣司法制度的改革,是檢察體系中具代表性的實踐者與推動者。
政大時代:民主萌芽中的法律啟蒙
回憶在政治大學求學的時光,蔡碧玉提到,自己進入政大正逢賽洛馬颱風肆虐,學校與周邊地區淹水嚴重,滿校園盡是指南路一路延伸而來的黃泥,校內外的地面上到處攤曬水漬書,可謂滿目瘡痍,這場景成了她對政大的第一印象。除了水災頻仍,當時的臺灣社會正處於政治動盪,美麗島事件、中美斷交等歷史轉折接連發生,學生們對政局悲憤,也有些人私下募款支持黨外候選人,校園內瀰漫著對民主改革的渴望。「那是民主的萌芽時期,對法律人來說,守護民主政治本來就是使命之一。」她說,當時與同儕們常坐在河堤邊討論政治、辯論法制,這些經歷也深深影響了她對公共事務的關懷與法律信仰的形塑。
初任檢察官:從恐懼到使命感的轉變
儘管一開始並未打算成為檢察官,甚至對檢察實務工作感到畏懼,蔡碧玉仍在制度安排下因緣際會走上這條道路。實習期間相驗屍體及看到指導老師與警察周旋的經驗讓她對擔任檢察官一職感到惶恐,分發到高雄地檢署後,首次外勤相驗即接觸十起死因各異的案件,從跳樓、喝農藥到兇殺、車禍、醫糾等不同死因,讓她幾無暇懼怕,只能全力以赴,在一夕之間補足了檢察官相驗的基本功課。她坦言,剛出任檢察官時僅25歲,既稚嫩又不安,擔心無法指揮警察、難以面對殘酷相驗現場,但她始終秉持「不懂就問」、「專業來自累積」的心態,一步步在現場中學會判斷與應對。她說:「我覺得就是你會有另外一個使命感與責任,跑到潛意識的最前面時,你就忘記恐懼。這個時候你就能克服那個難關,在一次次跨過去後,就累積了自己的實力,建立了自信。」
強調理論實務結合 成為推動司法教育的深耕者
儘管應屆考上司法官,蔡碧玉坦言,大學期間對司法實務的理解幾近空白。「我們熟讀條文與案例,卻不知如何面對真實案件的調查與判斷。」她認為,法學院過於偏重理論,導致學生在實務領域中常感到手足無措。因此在擔任新北地檢署檢察長與司法官學院院長期間,她積極推動實務與教育的結合,開放政大法學院學生到新北地檢署實習,安排指導檢察官帶領學生旁聽公訴、實地參與檢察官辦公室日常運作;又推動司法官學院與台大、政大、台北大等法學院簽署合作交流協議,在法學院開設檢察實務課程。她堅信:「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條文,而是應用在真實生活中的工具。大學教育與實務經驗之間的斷層,必須設法來填補。」她認為,實務教育走入校園,也有助於法學院學生及早做職涯選擇。
讓法律不再遙遠 用文字走進人心
除了實務與教學,蔡碧玉也投注心力於推動法律普及。她表示:「我不是為了出書而寫作,是希望讓社會知道我們在做什麼、讓民眾理解我們。」她著有多本法普書籍,並曾參與法律相關影視作品的顧問與協助工作,期盼透過影像與文字拉近法律與社會大眾的距離。「我們一直在講專業,但你沒有讓人家知道檢察官、法官在做什麼?面對哪些問題?那這個司法的信任要從哪裡來?」
談到對母校的情感,蔡碧玉表示,政大不僅提供她紮實的法律專業,更啟發她對社會價值與公共事務的思考。她說政大法律人的凝聚力很強、學長姐與學弟妹之間的關係緊密、互相支持,真的實踐了「親愛精誠」的政大校訓,這個精神應該要持續傳承下去。
她也勉勵學弟妹們勇敢面對人生路上的不安與挑戰:「你不用怕困難,也不要太早定義自己,勇敢面對挑戰,就能激發自己的潛能,你會發現一個不一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