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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籌組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

日期 : 2021-08-06 單位 : 人事室
1、本校郭明政校長為配合學年始末,經教育部同意任期提前至111年7月31日止;依本校校長遴選辦法(以下簡稱遴選辦法)第二條規定,應於110年9月30日(任期屆滿十個月)前,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辦理校長遴選事宜。

2、依遴選辦法第三條規定,遴委會置委員21人,除函請教育部遴派之代表3人之外,包括由校務會議代表選舉產生之學校代表9人、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9人。

3、參選、推舉(薦)及連署各類代表之相關事項,業以110年8月5日政人字第1100020490號函通知,原函、遴選辦法及各項表件等,請詳見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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