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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自我防範觀念 以維人身安全

教職員工生應建立自我安全防護觀念,隨時注意人身安全(攝影:秘書處)
教職員工生應建立自我安全防護觀念,隨時注意人身安全(攝影:秘書處)
日期 : 2020-11-04 單位 : 秘書處
【秘書處訊】
近日因有他校發生重大學生安全事件,教育部於10月30日發布「請各級學校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公告。本校除遵照教育部規定,亦於11月4日召開校安會議,會中依「自我防護與保護」、「警監系統」、「人車(門禁)管制」、「安全巡查」、「聯繫合作」、「緊急應變」等項目進行報告與討論。未來將依各檢核項目,持續檢討改進校園安全措施,以利校安事件之防範。

提醒全體師生應建立自我安全防護觀念,隨時注意人身安全,爰提以下防範作為,俾利師生遭遇突發意外事件時,能臨機應變與緊急求助:

一、 勿單獨太早到校及太晚離開校園,儘量結伴同行,避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處等具危險性場所。

二、 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上廁所時應注意周遭人物,確保自身安全。

三、 在校遇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駐警隊或學安中心。

四、 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五、 隨身攜帶哨子或是其它防身物品,以便發生危險時可求救或防身使用。

六、 相關緊急連絡電話如下,建議師生輸入手機,以防萬一:

  學務處學安中心  0919-099119
  駐警隊    (02)2937-7129
  指南派出所  (02)2938-2712

七、 建議師生可安裝「110視訊報案」APP,若有危險狀況,此APP可將報案定位點資訊與現場影像傳送至110受理席螢幕,民眾報案時可視訊對談,受理員警並可視報案現場實際需求,切換報案人手機之視訊前、後鏡頭及撥放警語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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