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遴選】6月13至15日進行校長候選人同意權投開票
日期 :
2018-06-12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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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時間(中午不休息):
(一)107年6月13日 (星期三)上午9時開始至下午5時止。
(二)107年6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時開始至下午5時止。
(三)107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止。
- 投票地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教授休息室。
- 行使同意權人資格:
- 以107年2月1日為統計基準日,當日在職(含留職停薪者)之本校講師以上專任教師(含教師、專業技術人員、約聘教學人員及交換教師)、助理研究員以上專任研究人員。
- 選舉產生之行政人員(含助教、職員、約用人員)及其他人員(含軍訓人員、駐衛警察、技工、工友)與學生代表。
- 行使同意權人如因退離致喪失其本職職務身分者,或因轉學、休學 、退學、畢業、出國交換或其他因素無法行使職權者,喪失代表資 格,不得行使同意權。
- 選票:依校長候選人分別印製不同顏色選票,每張選票顯示一名候選人,印有「同意」、「不同意」欄位,有效票或無效票之認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 投票方式:行使同意權人應攜帶本校教職員證、學生證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親自簽名領票、投票,並以無記名方式,分別對於每位候選人行使同意權;不得委託他人代領、代投。
開票時間:107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1時投票截止後,隨即在行政大樓2樓教授休息室公開開票。
- 開票及同意票數計算:校長候選人之同意票數統計達出席投票人數(領票人數)百分之四十時,即停止開票;反之,如不同意及廢票票數統計超過出席投票人數(領票人數)百分之六十時,亦停止開票。
- 監票人:由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推選委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