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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所永續發展論壇 SMU謝笠天教授解析綠色區域主義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教授謝笠天教授解析綠色區域主義。(照片來源:國發所)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教授謝笠天教授解析綠色區域主義。(照片來源:國發所)
本場演講吸引政大、國發所師生到場聆聽。(照片來源:國發所)
本場演講吸引政大、國發所師生到場聆聽。(照片來源:國發所)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教授謝笠天、國發所教授林義鈞,與國發所師生合影。(照片來源:國發所)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教授謝笠天、國發所教授林義鈞,與國發所師生合影。(照片來源:國發所)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教授謝笠天與國發所教授林義鈞及課程學生合影。(照片來源:國發所)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教授謝笠天與國發所教授林義鈞及課程學生合影。(照片來源:國發所)
日期 : 2026-10-20 單位 : 國發所

【國家發展研究所訊】

政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於2026年10月12日舉行「2026永續發展論壇 」,邀請新加坡管理大學(SMU)法學院謝笠天教授,以「比較綠色區域主義」(Comparative Green Regionalism)為題,從國際經貿法與國際政治經濟的角度,探討不同區域如何透過貿易制度與經濟合作推動環境永續發展。本次講座由教育部大專院校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及政大仲尼基金強化教學創新提案計畫共同支持。

謝笠天首先以新加坡近年面臨的跨境霧霾問題為例,說明環境污染往往超越國家疆界,必須透過區域合作與制度協調共同因應。他指出,聯合國與世界貿易組織(WTO)均強調貿易與永續發展之間的密切關係,然而傳統國際貿易法多著重透過制裁及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條款,促使各國遵守環境規範。相較之下,綠色區域主義更強調市場導向的合作機制,讓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也能實現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的目標。

針對綠色區域主義的制度特性,謝笠天進一步說明「軟法」(Soft Law)在國際合作中的重要性。他指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國際協定往往涉及國內立法機關批准及主權成本,因此各國有時更傾向採取不具強制拘束力的軟法協議。儘管軟法缺乏傳統法律的強制執行機制,仍能透過國際共識與實際合作發揮規範作用。他以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為例,說明其雖以非拘束性合作為原則,卻成功推動商務旅行卡及環境商品降稅等具體措施,展現軟法在區域經濟整合中的實際成效。

謝笠天也回顧區域主義的三波發展歷程,指出貿易與環境議題從早期相互獨立,逐漸走向制度整合,並於2000年後的第三波區域主義中形成更緊密的連結。他以世界貿易組織的美國蝦類與海龜爭端案為例,說明環境保護措施與自由貿易原則之間可能產生的衝突。此外,他也分析WTO環境商品協定談判所面臨的困境,指出各國對環境商品的認定存在分歧,使相關談判難以取得共識;相較之下,APEC透過較具彈性的合作方式,反而成功推動環境商品關稅調降,凸顯區域合作機制的重要性。

在當代國際經貿發展方面,謝笠天進一步介紹《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及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等制度,說明環境規範已逐漸成為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議題。他也提及澳洲與新加坡的綠色經濟協定,以及紐西蘭等國推動的氣候變遷、貿易與永續發展協定(ACCTS),指出各國正透過環境商品與服務自由化、生態標章及綠色產業合作等方式,探索兼顧經濟成長與環境永續的新模式。

講座最後,謝笠天強調,綠色區域主義不僅是國際經貿法律制度的演變,更涉及國家利益、國際認同與區域政治經濟關係的重組。透過跨領域的理論分析與國際案例比較,本次講座帶領國發所師生重新思考國際貿易與環境永續之間的關係,也為理解亞洲區域整合及未來全球永續治理提供不同的學術視角。

(文、圖:國發所博士生陳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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