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心靈捕手—談積極同意與性自主權:說「不」不是因為不愛你
【社科院訊】
社科院心靈捕手星期三專題演講於10月8日午間在綜合院館4樓費拉沙發區舉辦一場「說『不』不是因為不愛你:理解『積極同意』與『性自主權』」的專題講座。講座由社科院周家瑜院導師開場,並再次邀請現代婦女基金會教育宣導組黃傳馨社工師主講。黃傳馨社工師透過基金會的實際案例指出,性自主權的侵犯並非僅發生於情侶間,也會發生在各種人際關係互動中,提醒師生重新思考「尊重」在親密關係中的意義,並共同探討如何經營一段健康、互信且彼此尊重的關係。
如何在戀愛中表達愛與尊重,是每個人都應學習的重要課題。在親密關係裡,唯有在雙方充分理解並尊重彼此界線的前提下,感情才能長久穩定地發展。與伴侶進一步發生親密接觸前,必須取得對方「積極而明確的同意」;反之,任何違背意願的行為都可能構成對他人的侵犯,甚至觸及性犯罪的界線。這凸顯了如何在親密行為中拿捏分寸、不違反對方的意願,已成為當代戀愛關係中不可忽視的議題。
在演講開場,黃傳馨社工師以「在戀愛的過程中一定需要性嗎?」作為提問,帶出戀愛三元素中「激情」所扮演的角色。並進一步說明,伴侶間有時會因肢體上的親密接觸而產生不愉快經驗,其根源往往在於雙方對身體界線與親密訊號的認知落差。她強調,任何親密行為都必須建立在雙方「清醒且明確同意」的基礎上,絕不可乘人之危或以情緒勒索迫使對方妥協。唯有透過尊重、信任與安全感的累積,並以真誠與浪漫爭取雙方的積極同意,才能共同建立並延續美好的親密關係。
黃傳馨社工師進一步強調,任何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透過誘騙、酒精等方式進行身體觸碰,甚至強迫性交的行為,皆屬於性侵害範疇。這類事件並非僅發生於陌生人之間,亦常見於情侶或夫妻等熟識關係中。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性侵害案件中女性與男性受害者比例約為 8 比 2,而受害人與加害人的年齡層多集中於 12 至 18 歲的青少年階段。黃傳馨社工師並引述學校教師的觀察指出,校園中的性侵害事件多半發生在同儕間的霸凌或戀愛關係之中,且高達九成的案件為熟識者所為,反映出落實性教育的重要性,也凸顯熟人利用信任進行侵犯的嚴重現象。
為應對數位時代的挑戰,黃社工師在講座尾聲,進一步說明性影像外流的防治與應對。 這類事件多半發生於朋友或情侶關係中,影像來源可能包括合意拍攝後遭散布、偷拍,或近年興起的「深偽換臉」技術。 面對影像外流時,受害者應保持冷靜,並遵循「沉著應對、證據保存、尋求專業協助」三大步驟,也可向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專業機構尋求法律與心理支援,降低傷害再次發生。
最後,黃傳馨社工師呼籲全體師生:每個人都有「拒絕成為性暴力行為人」的責任,應時刻警惕並實踐「不強迫、不威脅、不剝奪、不八卦」的原則。她再次強調,真正的愛與尊重,永遠建立在「積極同意(Only YES means YES)」的基礎上。
次講座不僅深化了師生對核心概念的理解,更提醒在場師生,維護身體自主權需要集體的努力落實。唯有從自身做起,才能共同營造一個更安全、尊重與有愛的親密關係環境,成為推動性別平等的友善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