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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心靈捕手 談情感過程中的法律議題

社科院心理師李清茵(右)也到場聆聽並參與討論,與律師王騰儀(左)一同探討在跟蹤騷擾事件中,受害人應該採取的應對措施。(照片來源:社科院)
社科院心理師李清茵(右)也到場聆聽並參與討論,與律師王騰儀(左)一同探討在跟蹤騷擾事件中,受害人應該採取的應對措施。(照片來源:社科院)
律師王騰儀對多項與跟蹤騷擾相關的法律進行比較,並介紹其中的差異。 (照片來源:社科院)
律師王騰儀對多項與跟蹤騷擾相關的法律進行比較,並介紹其中的差異。 (照片來源:社科院)
同學們專注聆聽演講內容。(照片來源:社科院)
同學們專注聆聽演講內容。(照片來源:社科院)
同學分享自身的經歷並提問,向律師王騰儀請教如何應對類似情境。(照片來源:社科院)
同學分享自身的經歷並提問,向律師王騰儀請教如何應對類似情境。(照片來源:社科院)
日期 : 2024-11-22 單位 : 社科院
【社科院訊】
在大學必修三學分「愛情、課業、社團」當中,愛情部分常常經歷「追求」的階段,然而過度的追求卻可能在不經意間演變成騷擾行為。為了幫助同學們在遇到相關問題時,更容易理解這些行為並適時尋求幫助,社科院心靈捕手於11月20日午間在綜合院館四樓費拉沙發區舉辦專題講座,由院導師周家瑜開場,邀請律師王騰儀,以其專業經驗為基礎,從法律角度分析相關行為及其可能帶來的法律後果,並與同學分享尋求協助的正確步驟。

王騰儀首先以自身經驗為例,指出在《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之前,法律對於相關騷擾行為的應對存在一定的侷限性。無論是在《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或《性騷擾防治法》中,都無法全面涵蓋這類問題。接著,她介紹了構成跟蹤騷擾的要件,強調其必須符合「反覆實施」、「違反意願」及「與性或性別有關」三大條件,並且必須對受害者造成心理上的恐懼,或影響其日常生活,才能構成跟蹤騷擾行為。隨後她也向同學們介紹了「跟蹤騷擾」的八大行為樣態,包括監視觀察、通訊騷擾、寄送物品等,其中通訊騷擾行為是目前最為常見的行為。

王騰儀表示,通訊騷擾的比例日益上升,主要原因在於其成本相對較低。騷擾者無需離開家門,只需透過手機便可輕鬆進行騷擾,這使得通訊騷擾變得更加普遍。隨著電子郵件、社交媒體、APP和其他網路工具的普及,數位跟蹤行為也隨之增多。她指出隨著手機技術的發展,徵信社的工作方式也有所改變,現今除了傳統的跟蹤手段,還包括使用定位軟體、GPS跟蹤,以及安裝隱藏攝影機等新型手段。在談到戀愛關係中的數位安全時,她強調尤其是在分手後,數位安全顯得尤為重要。過去許多人在分手後,往往忽略更改密碼和保護個人資料,這使得前任有機會利用這些資料進行騷擾。為了保障隱私和安全,她建議大家在分手後,立即更改所有密碼,徹底保護自己的個人隱私。

在演講的尾聲,王騰儀分享幾個真實案例,展示數位跟蹤與情感暴力可能出現的情境,並向同學們介紹相關應對方法。她指出遇到此類事件,首先應該報警處理。警方接獲報案後,若確認有犯罪行為,將會展開刑事偵查。此外根據行為人的具體行為,可能採取「即時約制」或「保護令」等法律措施。最後她強調,大家應該對這些潛在的法律風險,保持高度警覺,並在需要時即時尋求法律幫助。這場講座不僅帶領同學們深入了解過度追求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也增加對數位跟蹤和隱私侵犯的防範意識,更對如何在情感生活中保護自己權益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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