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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疫情日趨嚴峻 本校主動關懷各國交換生及加強宣導入境防疫措施

日期 : 2020-03-16 單位 :
【秘書處訊】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全球疫情快速蔓延,加上考量歐美等國家疫情日趨嚴峻,為維護本校教職員工生之健康安全,本校已於3月13日主動聯繫海外交換生(不包含中港澳等地),進行關懷及調查回臺意願。建議若學生所在的國家或學校屬於政府公告的二、三級旅遊疫情警告國家範圍,應以健康為優先考慮;若有回臺計畫者,應儘速與校方聯繫,俾便協助提供居家檢疫諮詢與安排課程銜接。

本校同步研擬交換生之處理原則與措施,協助返臺就學的學生能順利銜接課程,並盡力爭取保留當年度交換生權益,以維受教權益。學生回臺預備及健康照顧事項,包括是否須進行檢疫事宜,則可電洽校安中心或身心健康中心諮詢。

此外,據衛福部及外交部即時發布國際疫情分級警示,本校教職員工生應謹慎評估各國疫情,以及入出國搭機染疫致入境後須進行居家檢疫等風險,若非必要應暫緩學生出國研修、交流或實習;教職員工生盡量避免於假期(如民族掃墓節等)出國旅遊,保護自己同時也保護別人。

根據指揮中心呼籲,世界衛生組織已宣布全球大流行,民眾如必須出國,應加強手部及呼吸道衛生等個人防護措施;返國入境後務必落實14天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若出國期間如與確認病例有所接觸者,返國入境時應主動誠實申報或與1922、學校通報,以避免防疫破口。

因3月14日起,從歐洲返臺須居家檢疫14天,本校依教育部指示落實下列事項:

一、主動聯繫返國教職員工生:
(一)即日起從國外回來的交換生(本國學生或國外交流學生),由學校主動聯繫,確認需否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
(二)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如因個人行程出遊返國者,務必主動告知旅遊史,以利安排健康管理相關措施,避免防疫破口。

二、經聯繫須居家檢疫者:
(一)如為國外交流學生,本校將依先前通函,與地方窗口做好每日居家檢疫名單交接,並安排隔離宿舍。
(二)如為本國學生,則在自家進行居家檢疫,本校將掌握行蹤,妥慎安排其學習銜接,並提醒擅離居家檢疫場所會被開罰,避免學生因疏忽返校。

三、經聯繫須自主健康管理者:不論本國學生或國外交流學生,務必提醒在家或宿舍休息,盡量避免返校;本校將安排學習銜接,以維受教權。

另外,依教育部109年3⽉3⽇臺教⼈(三)字第1090030407號函辦理依教育部109年3⽉3⽇臺教⼈(三)字第1090030407號函轉⾏政院109年2⽉26⽇總處培字第1090027582號函辦理。

一、 依各相關請假規則規定略以,請假應事前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故請假出 國應落實事先核准之規定。
二、 因應疫情持續擴⼤,疫情期間本校教職員⼯除有必要性及急迫性須親⾃前往, 且無其他替代⽅式外,應暫緩出國事宜,如申請出國(含轉機),依下列標準審核:

(⼀) 屬「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WARNING)者,⼀律不得 前往。
(⼆) 屬第⼀級注意(WATCH)及第⼆級警⽰(ALERT)者,應先採⾏其他 適當替代措施,除情形特殊經敘明必須親⾃且即時前往之理由,報經核准者外,不得前往。
三、⾄第⼀級注意(WATCH)及第⼆級警⽰(ALERT)國家或地區者,除因公奉派前往外,出國原因屬可歸責當事⼈情形,回國後實施⾃主健康管理時不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如需請假,依各類⼈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
四、 前已核定之請假但尚未出發,⽽指揮中⼼依疫情發展狀況調整前往(含轉機) 國家或地區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時,仍應依前開規定重新辦理請假⼿續。
五、 具感染風險⺠眾追蹤管理機制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指揮中⼼將依疫情發 展狀況隨時調整,請同仁依最新規定調整辦理,⼈事室亦將隨時更新前開資訊並置於本校防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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