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科院訊】
社科院於 2025 年 12 月 12 日邀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系黎安友(Andrew J. Nathan)教授蒞校,與民族系世界卓越100計畫共同主辦CSS+ PLUS系列演講,講題為「國際人權法與政治中的原住民族」(Indigenous Peoples i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and Politics)。黎安友教授現任哥大人權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Study of Human Rights)指導委員會主席、「中國人權」(Human Rights in China, HRIC)理事會成員,以及「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 HRW)亞洲顧問委員會成員。本場演講,由社科院楊婉瑩院長主持,劉曉鵬副院長、與民族系官大偉主任以及社科院許多師長皆出席參加。楊院長介紹時特別表示,社科院很榮幸將於 115 學年度起聘請黎安友教授為兼任講座教授。
黎安友教授指出,全球原住民族人口約介於三億至五億之間,涵蓋五千多個族群,分布於九十多個國家。儘管各族群在文化與語言上差異極大,但在現代國家形成、殖民統治與全球化進程中,卻共同承受高度相似的結構性傷害,包括土地剝奪、生態破壞、經濟剝削、文化壓制、強制同化與制度性歧視。黎安友教授回溯全球原住民族共同身分的形成歷程,指出自1970年代起,美洲印第安運動(American Indian Movement)、薩米理事會(Sámi Council)及因紐特組織等草根團體開始以民權運動形式動員。1977 年,聯合國首度邀請原住民族代表前往日內瓦直接參與討論,成為重要里程碑;此一發展最終促成1986年《馬丁內茲・科博研究報告》(Martínez Cobo Study),該報告未採取嚴格法律定義,而是以「理解」(understanding)方式界定原住民族,強調自我認同、歷史延續性及非支配地位;該報告奠定原住民族在國際法中的概念基礎。
黎安友教授進一步說明,國際機構與人權法體系已逐步從早期的同化主義取向,轉向肯認文化多樣性與集體權利。例如,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於1994年針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27條所發布的一般性意見,即明確指出,個人文化權利有賴於族群維繫其文化、語言與土地利用方式。這些逐步演進的理念,最終體現在2007年通過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DRIP)中,該宣言涵蓋土地與自然資源權、文化保存、自由事前知情同意(FPIC),以及有限形式的自決權。儘管UNDRIP並非具法律拘束力的條約,黎安友教授強調,其實質影響力不容忽視,已促成多國憲政改革、國家道歉與補償、土地權利與返還措施,環境治理,以及企業責任的轉變,重塑全球對正義與正當性的期待。
順應此一國際趨勢,臺灣自 1996 年成立原住民族委員會後,也持續推動立法院原住民保障名額、語言與文化保存措施,以及與國際人權機制的接軌等政策。然而,貧窮、語言流失與文化商品化(博物館化)等問題仍然存在,顯示原住民族的定位仍持續在國家制度中「承認」與「同化」之間擺盪。
在問答環節中,與會者關切國際人權規範的實際可執行性。黎安友教授坦言,聯合國缺乏強制制裁權力,但條約機構、普遍定期審查(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UPR)以及道德責任仍是重要的影響機制。他強調,即使缺乏具體法律拘束力,國際規範仍能深刻形塑國家行為與歷史評價。比較臺灣與中國大陸所採行的「少數民族」制度,黎安友教授指出,原住民族權利的發展清楚顯示,當代國際法的演進並非單由西方主導,而是深受全球南方與邊緣化群體長期倡議所形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