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統一分發結果於114年6月12日上午9時起公告於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考生請至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apply114/dispense.php)查詢。本校另於6月13日以限時專送寄發分發結果通知單。
二、獲分發之錄取生即取得本校之入學資格,不須另外辦理報到手續。
三、獲分發錄取生如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而獲錄取者,應至其他入學管道之錄取大學報到前,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一經發現,即取消本招生分發校系之錄取資格。惟114年6月12日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前,已於其他入學管道錄取且完成報到者,不影響本招生之獲分發錄取資格。
四、獲分發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114年6月12日至114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五、獲分發之政星招生甲組及乙組備取生請於114年6月12日中午12時後至本校「招生專區」網頁下載「備取生遞補學系分發志願申請表」,並於114年6月13日中午12時前傳真或email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六、獲分發之錄取生應於註冊時繳交學校畢業證書,或依教育部發布之「大學入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繳交相關同等學力證明,否則取消入學資格,不准註冊入學。
七、本校學士班新生入學注意事項,請參閱本校「招生專區」網頁查詢。
八、若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00)洽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02)2938-7892、2938-7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