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訊記者許巧昕報導】
為響應「國際丹寧日」(Denim Day),國立政治大學今(30)日邀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執行長、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金孟華,以「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程序、行政協調及法規」為題,分享其豐富的性平案件處理實務經驗。校長李蔡彥亦親自出席,與現場師生一同穿著丹寧服飾響應,展現學校對性平議題的高度重視。同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也舉辦打卡活動,號召全校師生穿著丹寧服飾參與活動,共同打造更安全且友善的人文校園環境。
學生發聲推動校內性平制度
「國際丹寧日」訂於每年四月最後一週的星期三,鼓勵大眾穿上牛仔褲,喚起社會對性暴力議題的重視。國際丹寧日源自1992年義大利一樁性侵案件,當時最高法院以「受害者穿著非常緊的牛仔褲,一定要主動把褲子脫下來,這是合意性交」為由,判處加害者無罪。此判決引發國際譁然,大批民眾舉著標語「牛仔褲:性侵的藉口」,諷刺判決的不合理性。自此,穿牛仔褲成為國際社會中反對性暴力的重要象徵。
政大對性別議題的關注可追溯至1993年,當時女性研究社張貼海報,質疑教官忽視多起性騷擾申訴,並要求校方正視校園安全。隔年,校方召開「學生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籌備小組會議,回應學生對性騷擾防制的訴求,性平意識逐漸在政大校內萌芽。
性平教育為首要課題
政大校長李蔡彥表示,校內性平工作不應僅止於案件處理,更重要的是在性別平等教育上投入更多資源。「寧可把時間花在前面,不要花在後面。」李蔡彥認為,學校應先建立師生正確的性別觀念,才能從根本上避免傷害的發生。
在處理性平案件時,加害者常以「不知道」、「忘記了」向性平調查委員解釋案發經過,導致調查委員可能因證據不足而認定「不構成」性平案件。金孟華引用行政法院見解說明,在性侵害案件中,加害人往往趁和被害人獨處時犯案,因此被害人證詞會是主要證據來源,若其陳述內容是合理、具邏輯性,即可作為事實認定的依據。
面對記憶模糊或證詞前後矛盾的情形,金孟華也指出,只要能與其他證據相互佐證,仍具可信度。他舉例,若指控者稱加害者進入廁所偷拍,而監視器拍到其曾經過該地,即可視為間接證據。金孟華強調,性平案件不應該採取刑事程序中的嚴格證據法則,應傾向較寬鬆緩和的採證標準。
「先不要管說有沒有其他證據支持,而是先問問『你相不相信當事人?』」金孟華指出,在處理性平案件時,當事人的陳述是否可信,相當仰賴調查委員的第一手判斷。因此他建議調查委員應親自進行面對面訪談,從現場觀察中了解當事人說法,也可以補足對當事人雙方的評價。
性平會邀師生一同響應丹寧日
除專題講座外,性平會亦響應現代婦女基金會的「#停止影像性暴力_讓惡意收斂」主題,關注日益嚴重的數位性暴力現象。活動當天,凡穿著丹寧服飾至行政大樓三樓,拍照打卡聲援「停止影像性暴力」,即可獲得精美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