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優秀高中畢業生就讀本校,提供114學年度學士班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相關資訊如下:
一、獲獎學生須具下列三項資格:
(一)經正取且以第一志願分發進入本校就讀。
(二)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任4科達60級分或任3科達45級分且由學院推薦。
(三)經本校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
二、獎勵名額計5名(含傳播學院大一大二不分系至少1名),學生入學後第一學期發給新臺幣(下同)5萬元,第二學期起至該學系規定修業期限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限),其前一學期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在全班前百分之十並完成續領評核者,續發獎學金5萬元。
三、學生無須申請,由學院推薦並經學校獎學金審查委員會通過後核發。
四、若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02)29387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