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PPESA邀請蕭高彥院士 談西方政治思想對戰爭的反思

講座由學程召集人陳建綱教授擔任主持人。(照片來源:社科院)
講座由學程召集人陳建綱教授擔任主持人。(照片來源:社科院)
中央研究院蕭高彥院士談「現代西方國際政治思想對戰爭的反思」。(照片來源:社科院)
中央研究院蕭高彥院士談「現代西方國際政治思想對戰爭的反思」。(照片來源:社科院)
講座吸引校內外眾多師生報名參與,國際會議廳座無虛席。(照片來源:社科院)
講座吸引校內外眾多師生報名參與,國際會議廳座無虛席。(照片來源:社科院)
國發所魏玫娟教授針對講座提問與互動。(照片來源:社科院)
國發所魏玫娟教授針對講座提問與互動。(照片來源:社科院)
講座結束後參與師長合照。(照片來源:社科院)
講座結束後參與師長合照。(照片來源:社科院)
日期 : 2025-03-27 單位 : 社科院
【社科院訊】
近年戰爭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重要議題。社科院在三月二十六日的PPESA大師講座當中,特別邀請中央研究院的蕭高彥院士,以「現代西方國際政治思想對戰爭的反思」為題發表演講。吸引校內外多位師生報名參與,國際會議廳座無虛席。

蕭高彥院士在講座的一開始介紹了西洋政治思想當中對於「戰爭」的理解。古羅馬時期的西塞羅認為,戰爭以正義為本,以和平為目的。在自然界當中,獅子以暴力,狐狸以欺騙彼此爭鬥。動物之間的爭鬥不適合人,因此人的戰爭應該遠離動物式的鬥爭,以協商來解決爭端。文藝復興時期的馬基維利挑戰西塞羅的理解,馬基維利認為君王應該盡可能避免戰爭,然而在必要的時候,君王也不應該躲避戰爭的罪惡之途,戰爭包括法律與武力的鬥爭。君王在戰爭當中應該像獅子一樣勇猛,像狐狸一樣狡猾。近代早期的霍布斯則是指出,戰爭並不只是戰鬥。在《利維坦》當中,霍布斯表明,構成戰爭狀態的關鍵是「爭鬥的意願」(will to contend)。

講座接著從理論思考的角度出發,提出政治哲學當中思考戰爭的相關問題,包括首先,戰爭狀態當中,何者屬於正義的一方?其次,誰應該成為戰爭的仲裁者?第三,如果正義的一方戰敗,那麼是否應該再藉由戰爭恢復正義?

蕭高彥院士藉由三名歐洲思想家的論述,逐步探討上述的三道理論問題。西班牙的法蘭西斯科‧維多利亞(Francisco de Vitoria)重視自然法權(jus naturale)。維多利亞認為,正義之戰僅限於保存人身與財產、報復所受到的損害、建立和平及安全。維多利亞受到天主教決疑論的影響,主張戰爭狀態當中通常只有一方是正義。戰爭的仲裁者應該由勝利的一方擔任,負責戰後和平的建置安排。義大利的真蒂利(Alberico Gentili)與馬基維利一樣重視國家理性。真蒂利認為正義之戰必須具備兩項條件:首先,交戰的雙方必須符合法律形式,例如公告宣戰。其次,交戰雙方必須透過正規戰的模式決鬥。真蒂利認為交戰的雙方可能同時都是正義。戰爭的仲裁與戰後和平的安排,應該透過「訴訟的法學論壇」(ligation of the Forum)達成。在訴訟的法學論壇當中,交戰雙方盡力提出可能的原因替自身辯護。荷蘭的格勞秀斯(Hugo Grotius)首先區分公戰與私戰。私戰是國家以外的行為者相互交戰。所謂的公戰,則是國家之間的正式戰爭。格勞秀斯認為在公戰當中,交戰的國家應該盡可能節制暴力。格勞秀斯的義戰論除了重視自我保全,也強調財產權的維護與損害的賠償。

以西方政治思想對戰爭的反思而言,蕭高彥院士指出值得重視的三大趨勢。首先是戰爭人性化。在西洋政治思想家的眼中,戰爭應該脫離動物式的爭鬥。交戰當中的雙方必須符合形式上的法律程序,例如公開宣戰。其次,戰爭人性化的思考與文明觀相互結合。格勞秀斯認為,歐洲的基督教國家構成了文明國家的核心。文明國家之間的戰爭應該禁止投毒,也應該禁止奴役戰敗者。最後,戰後的安排以戰勝一方作為仲裁者為主流。由於國家之間缺乏更高的仲裁者能夠實行制裁(sanction),所以國際法在實際運作中,更接近國家之間交戰的道德原則。

蕭高彥院士在講座中也回應了陳建綱、魏玫娟、周家瑜等與會師長的提問。以永久和平的議題而言,歐洲思想家認為國家可以富強,可是富強的國家不宜過度擴張權力。雖然國家之間缺乏更高的仲裁者,但是歐洲思想家對於「一國主宰全歐洲」的普世帝國仍然抱持疑慮。以近年國際社會的情勢而言,俄烏戰爭促使更加重視自我防衛的議題。自我防衛除了涉及軍備支出,更關係到冷戰之後歐洲國家之間制度的調整。未來歐洲政治的發展與政治哲學的走向,十分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