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修法經驗初探 結合學術研究與社會倡議

日期 : 2024-05-23 單位 : 社科院
【社科院訊】
社科院5月16日舉辦本學期最後一場Brown Bag Talk,由本院社會工作研究所副教授蔡培元主講「研究如何結合社會倡議?社會救助法的修法經驗初探」,分享其協助社會救助法修法的觀察。主持人副院長林子欽表示,本學期BBT將重心擴及社會、社工領域,尋求更平衡的學科領域呈現。

蔡培元一開始就指出目前社會救助法實務運作上所遭遇的難題,最大爭議點在於中低收入戶的認定,也就是「誰有資格領取福利補助?」依規定中低收入戶的資格認定及各項補助申請須至戶籍地辦理,由於各縣市平均所得和物價不一,中低收入戶認定門檻資格自然也不同;實務上經常遭遇申請人的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房東不讓房客設籍、申請人自有不動產價值認定較高,導致認定困難或是需求者無法申請補助。而對於身心障礙者的社會救助,僅以輕度、中度以及重度區分,似乎也忽略了不同類型障礙或疾病的個別需求。

蔡培元也提出,實務上受補助者也會因一些原因不願脫貧,例如大學畢業的受補助者,為持續獲得補助選擇繼續升學,而未投入職場;受補助者擔心工作不穩定,若短期內又失業無法即時恢復中低收入戶身份,因而選擇不工作;法規上訂有「虛擬所得」機制排除具有工作能力者卻未就業者,卻還是有可能造成有部分真正有需求者無法申請的外溢效果;人口計算與扶養責任認定,在實務上也經常遭遇舉證困難、加重社工工作負擔的難題。

目前國內數個民間團體組成「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對於社會救助法修正案提出政策倡議,包含定期統計及公布我國真實貧窮率及近貧率、廢除虛擬收入低收戶審查優先信任原則、放寬申請低收戶籍限制、制訂無家者專章與專法、強化階段式脫貧機制等,也對於家庭人口計算與扶養責任認定提出改善建議,縮短法規定義與現實落差,讓真正的貧窮人口不被排除在社會救助法之外。

本次BBT有不少社科院師生參與,演講後互動討論也相當跨領域。經濟系王信實老師建議可善用稅籍及家庭收支調查等政府資料協助申請人資格認定,社科院許多老師具備政府資料分析專長,可延續此研究。勞工所所長劉梅君指出臺灣社會在財產繼承上仍存有重男輕女現象、新住民取得海外親屬所得證明的可行度與正確性等,建議未來修法時應納入考量。

社科院院長楊婉瑩表示,社科院有許多老師參與不同的政策倡議,她自己長期投入性別和婦運議題,認為社會福利制度仍存在許多改善空間,各國對貧窮率的概念與定義並沒有明確共識,臺灣在貧窮率計算、貧窮線界定、貧窮率和社會救助領取率之間關係等議題上仍有待持續研究與釐清。

本學期兩場BBT以社會和社工領域為主,不僅擴大議題範圍,也再次凸顯跨領域對話與合作的可能。未來社科院將持續舉辦BBT活動,期待下個學期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