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錄取名單查詢暨錄取生注意事項

日期 : 2024-03-19 單位 :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一、統一分發結果訂於113319日上午9時起公告於甄選委員會網站,報名學生可經由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star113/dispense.php)查詢。

二、分發錄取生即取得本校之入學資格,不須另外辦理報到手續。本校另於113320日寄發錄取通知單。

三、分發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四、分發錄取生若欲放棄入學資格,應於113319日至113321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選擇「繁星推薦」,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未放棄者,依招生簡章規定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分發錄取生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應依招生簡章規定自行存檔或列印「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確認表」,以免延誤自身權益。嗣後,分發錄取生對放棄入學資格相關事宜提出疑義申請時,應提示「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確認表」,未提示者一律不予受理。此外,考生亦可透過「放棄狀態查詢」選項查詢是否完成放棄作業。

五、錄取生應於註冊時繳交學校畢業證書,或依「大學入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繳交相關同等學力證明,否則取消入學資格,不准註冊入學。

六、本校新生入學注意事項請至本校招生專區網頁查詢(請點連結)

七、相關事宜請洽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02-2938789229387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