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國學院演講 張佳康、張文貞對談國際法與臺灣安全

日期 : 2023-11-10 單位 : 創新國際學院
【創新國際學院訊】
創新國際學院於10月25日邀請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張文貞,與本院副教授張佳康,以「Safeguarding Taiwan's Security Through the Power of International Law」為主題,對談國際法與臺灣安全的關係,分享他們多年致力於法學工作的觀察與想法,也反思全球衝突漸多的現況,臺灣應如何自保。

張佳康首先指出,國際法之於全球治理的重要性在涵蓋了國家主權、尊重人權、規範武器使用等多個重要範疇。他強調,即便臺灣未能屬於聯合國的一員,臺灣在國際法體系中仍擁有權利與相應義務,包含國際航空、海洋以及貿易等國際法規範。他指出,對比臺灣明顯受國際法影響的現況,國際法卻很少在大眾媒體中被提及,也未明確突顯於臺灣的外交政策中。他引述《蒙特維多國家權利和義務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對於主權國家行程的要素,強調了「國家地位(Statehood)」的重要性。他認為臺灣的外交強調實質參與,但目前未制定爭取名義上主權承認的相關策略,而未能被明確的肯認(Recognize)為主權國家,是影響臺灣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除了法理論的批判,張佳康也談到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下稱 ICC)和保護臺灣安全的關聯性。他指出,ICC 並不隸屬於聯合國,參與國也不限於聯合國會員國(All States),ICC 判例可被各國引述於聯合國會議中,及中國目前並非其參與國,引導出臺灣實際參與國際體系的方向,指出臺灣參與 ICC 有助於提升其名義上的國家地位。

延續張佳康的演講,張文貞指出國際法在人權保護的架構下,實際上深刻影響了臺灣的人權發展進程,如臺灣目前已將《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等五個聯合國人權公約透過施行法方式國內法化。不僅於此,臺灣也透過人權公約審查,延攬相關領域或於聯合國工作的國際專家,提出落實人權公約的建議,以確保人權公約在臺灣具備實際效力。

面對國家安全的問題,張文貞認為臺灣參與國際法體系,能在遭受違反國際法情勢的壓迫時,有讓其他國家伸出援手的法律正當性基礎。她先以烏俄戰爭為例,說明烏克蘭雖非 ICC 締約國,卻宣稱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管轄。這一舉措使烏克蘭在 2023 年初烏俄戰爭初期時,能獲得國際法院的處分,要求俄羅斯停止入侵。她強調若沒有國際法院的處分,各國對烏克蘭提供的援助可能會失去法律依據。藉此肯認張佳康就臺灣參與 ICC 重要性的論述。

張文貞接著以香港為例。即便中國並未於國內批准(Ratify)聯合國兩公約,香港卻因在 1997 年前主權屬於批准該條約的英國,因此仍持續向聯合國提交人權公約審查報告,也因此在發生侵害人權之事件時,受到國際關注。她強調臺灣參與國際法體系的重要性,在於維護臺灣人權和國家安全,讓國內在發生重大侵權事件時,於國際上有尋求幫助的正當性。

兩位教授講題後的提問環節,由本校政治學系副教授翁燕菁主持,多元的講題內容,吸引來自不同學校與國家的學生積極提問,激發更多討論,豐富了整場對談。兩位講者的講題與討論提高師生對國際法的理解,並強調臺灣安全在國際法領域的挑戰和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