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22-03-25
單位 :
全球傳播與創新科技碩士學位學程
【全創碩訊】
本學期新成立的全球傳播與創新科技碩士學位學程(全創碩),致力於整合本校跨學院資源,由法學院師資開設「新媒體平台責任比較研究」雙語課程,聚焦新媒體平臺相關法律議題,以全球科技巨擘(臉書、Line、Google)之發展為主軸,探討世界主要國家、地區對新媒體平臺的管制法規與實務動向,並邀請英、美、德等國知名法學教授,就各國政策立場與管制實務遠距授課,拓展同學全球化視野。
3月17日晚間舉行本課程首場線上演講,由特聘教授王立達與副教授劉定基擔任主持人,邀請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Maurer法學院競爭法教授Shana Wallace,以「美國競爭法與科技巨擘」(U.S. Antitrust Law and Big Tech)為講題,分享美國聯邦司法部(DOJ)、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及聯邦法院對於新媒體平臺反壟斷問題的態度。
Shana Wallace曾任職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逾十年,實務經驗豐富。演講以2021年亞馬遜面臨第一起反托拉斯訴訟(D.C. v. Amazon)為引子,介紹美國競爭法起源,包括《休曼法》(Sherman Act, 1890)及《克萊頓法》(Clayton Act, 1914),進而討論實務重大爭議案例,如:Microsoft、Apple案,引領聽眾思考司法部對Google搜尋引擎與線上廣告業務所提出的最新訴訟。
本次專題講座內容精采,吸引不少其他科系同學報名,與Shana Wallace有熱烈的互動與討論,聽眾也發言踴躍,問題涵蓋「個人資料保護與反壟斷訴訟的關係」、「美國反托拉斯法事後管制之監管原則與歐盟興起之事前管制立法趨勢比較」等。其中法科碩一學生張琳提問,數位平臺的服務都是零元(zero price),可能無法適用傳統假設性獨占者測試法(SSNIP),或是以需求彈性作為考量依據。Shana Wallace指出數位平臺的確是零價格,但使用者仍付出其他代價,如使用者注意力、時間、資料等,並建議從廣播市場(radio market)或信用卡市場(credit card market)觀點思考。
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發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初稿,並自3月2日起對外公開徵詢意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亦於2020年發布「傳播政策白皮書」,提出四大核心價值之一即「公平與有效競爭」。當今數位時代下,Google、Facebook等大型平臺業者跨國服務來勢洶洶,各國政府如何在市場結構、本土監理之間確保通訊傳播市場的公平與有效競爭,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議題。因此透過本次演講使本校師生迅速與國際接軌,反思新媒體平臺在我國的市場地位。
「新媒體平台責任比較研究」一課由劉定基副教授設計,邀集法學院副院長特聘教授沈宗倫、特聘教授王立達及副教授吳秦雯,分別策畫「個人資料保護」、「反壟斷」、「假訊息防制」、「著作權保護」及「新媒體平台民事責任設計」五大議題。來自全創碩、法學院及傳播學院的碩、博士生齊聚一堂,學生不僅能收穫國際間最新管制政策與實務分享,亦創造跨領域學習合作的課堂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