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博士生工作坊 從養女制度探討社會價值變遷

日期 : 2021-11-23 單位 : 社科院
【社科院訊】
上世紀的「養女」,和當年的養子,以及今日的養子女有何不同?社會學研究藉「養女」的故事,娓娓道出臺灣社會價值的變遷史。本校社會科學院於11月19日舉辦博士生工作坊,由社會系胡力中老師策畫主持,邀請該系博士生彭士芬主講,分享其研究主題「臺灣日治時期養女研究」,並邀中央研究院社會所楊文山老師擔任與談人。

彭士芬於參與臺灣女礦工研究計畫時,發現許多女礦工童年都曾被收為養女,因而開啟研究契機。收養女的原委與養父母經濟狀況無直接關聯,而是因為無法生育,想透過養女招贅,讓人能夠繼續傳遞香火。閩南話「抽豬母稅(thiu-ti-bú-suè)」及客家語「抽豬嫲仔(chiu zhu ma zii)」即指出,收養女兒是為了分散家庭生存風險與分攤家務勞動。誠如受訪者之一於1930年被父親以352元賣給養母,不時被日以繼夜的農作壓得喘不過去,就會偷偷跑回原生家庭尋求心靈依靠,維持親密關係。

女礦工肩負礦場與家務勞動的艱辛,彭士芬透過一張照片訴說,一名女礦工離開礦場後,身上背著辛勤勞動兌換的生活物資躑躅前行,透露女礦工身兼女兒、妻子、母親多重身分的負擔與壓力。臺灣煤礦開採深度達數千公尺,黑暗且不通風的惡劣工作環境影響礦工健康,也讓他們暴露於落磐(礦道中的大型岩塊因土質鬆軟而下落的現象)、瓦斯爆炸等風險之中。日治時期的女性之所以願意鋌而走險成為礦工,大多是因為家庭失去原先的經濟來源。雖與男礦工面臨相同風險,但透過當時薪資袋紀錄,可以發現她們仍無法拿到與男性同等的薪資,即使是災變撫卹顯著落差。

然而在重男輕女的臺灣,何以日治時代新竹地區的戶口調查資料卻顯示,養女人數為養男的8至9倍之多?彭士芬說明臺灣家庭早期普遍擔心養子會跑掉,因此退而求其次領養女孩,希望領養女兒可以增加家庭經濟勞動或是透過招贅延續家業和香火。與談人楊老師引述耶魯大學教授陳志武的制度經濟學觀點解讀之,指出儒家「養兒防老」體系以男性傳承為主,使得交易男孩的不確定性與成本太高,女孩因而成為可交易對象:女嬰送人,男嬰留給自己養老,形成一種規避風險的重要機制。彭士芬則引述Viviana A. Zelizer提出的「兒童價值神聖化」概念,解釋養女制度式微的現象。人類對兒童從視同動物般的存在,轉而開始重視其生命價值,而臺灣的收養動機有「工具性」導向,隨著人口政策與養女保護運動的政治動員,才逐漸轉化為重視孩子的情感導向。

楊老師表示彭士芬的研究主題十分重要,帶領身處現代的我們能夠了解,日治時期養女制度對於女性在社會發展脈絡中扮演的角色產生什麼影響,值得臺灣省思。楊老師也於工作坊尾聲,鼓勵在座有志於了解臺灣社會的同學們,可以從資料庫中更深入了解社會現象,並將所學投入研究中,為學術界注入新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