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對外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 自11月12日起至明年1月11日截止

日期 : 2021-11-16 單位 : 秘書處

【人事室訊】

依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二條規定,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應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辦理校長遴選事宜。本校日前經校務會議代表無記名投票,已選出十八位遴委會委員,含學校代表九人、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九人,加上教育部遴派代表三人,共計二十一名委員。

 

依據110年10月31日遴委會第1次會議決議,公開徵求新任校長候選人,任期自111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徵求期間自11月12日起至明年1月11日止。

 

有關本校校長遴選相關法規及應附表件等資料,請逕至本校首頁「校長遴選專區」查詢及下載。